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者:我院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76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三全育人”,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学科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厚实专业基础、较强创新能力、宽广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新农科人才,继承和弘扬袁隆平院士追求真理、敢为人先、锲而不舍、埋头苦干的科学家创新及奋斗精神,倡导农学学子怀知农爱农之心、立强农兴农之志,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贡献,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在我校设立“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用于奖励参评高校作物学科方向和粮食安全相关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资格

1.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我院的二年级(含)以上的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符合《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各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相关评奖资格。

二、评选类别、标准与名额分配

类别

奖励标准(万元/人)

名额

推荐比例

本科生

1

2

1:1

硕士研究生

2

1

2:1

博士研究生

3

1

2:1

博士生科研创新奖

2

全国每年3

(一)本科生:全校共2名,奖金1万元/人,我院可推荐1人;

(二)硕士研究生:全校共1名,奖金2万元/人,我院可推荐1

(三)博士研究生:全校共1名,奖金3万元/人,我院可推荐1另:当年获得“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博士生科研创新奖”评选,该奖励由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联合各高校组建的研究生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会评,择优评选,全国每年评选3名。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特别突出。

2. 申请人在符合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年级要求: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

 ②成绩要求: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在作物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且作品内容与作物学相关;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3. 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本科生,仍具备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参评资格;但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本科生,期内原则上不具备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参评资格。

4.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①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党团组织或校级院级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者;

 ②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③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④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研究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 申请人在符合研究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年级要求: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学校研究生系统中学籍确定身份参与本项奖学金评比。

 ②其他要求:

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仅排名第一有效)身份,发表T2类及以上文章1篇,或发明专利1项,或品种权1项。

3. 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参评资格;但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参评资格。

4.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①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党团组织或校级院级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者;

 ②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③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④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初评。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初评,四个学院分别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参与学校复评。

3.学校复评。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其中,硕士研究生追梦奖学金4人中推荐2人;博士研究生追梦奖学金4人中推荐2人,上述推荐人选参与下一步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评审专家组终评、公示及表彰。“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专家组进行函定评审及后续“博士生科研创新奖”的现场会评。

最终获奖人数为:本科生2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名额1名,获得“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博士生科研创新奖”评选,全国每年评选3名。

五、材料上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1021日中午12点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学院217梁辰老师处,电子版发至2024392203@qq.com

1)电子版《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选详细信息表》(附件1),所填写的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均需要有纸质材料作为支撑证明,即电子支撑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一一对应;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给学院,论文需要有图书馆的收录证明。

2)纸质版《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参考审批表里的“填表说明”填写。


附件:

附件1 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选信息表.xlsx.xlsx

附件2: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8